新浪财经讯 4月3日消息,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今日发布,从4月3日起,决定对公积金贷款、租房提款等政策进行调整。其中明确提出,降低贷款首付比例,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%,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,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,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。
新浪财经获悉的一份文件显示,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,从4月3日起,贷款政策方面,放宽贷款申请条件,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(含)以上;提高最高贷款额度,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,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;降低贷款首付比例,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%,对拥有一套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。
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时决定,从2015年11月1日起,试行存贷挂钩机制,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。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,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。(新浪财经 许旻 发自上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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